農業局局長帶隊肉品來源標示稽查1 為保障消費者知的權益,自110年1月1日起,豬肉及其製品皆須標示產品原產地(屠宰地)。 農業局自1月1日至3日至梧棲觀光漁港餐廳稽查肉品來源標示情形,首日由農業局蔡精強局長帶隊稽查除了確認餐廳均有標示肉品原產地外,另外鼓勵業者申請台中市政府領先全國推出「牛豬產品無瘦肉精金標章」,共同守護市民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