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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食安處公布上半年食材抽驗結果  14件違規皆立即下架並處辦完成

食安處抽驗加工製品檢驗防腐劑
食安處抽驗加工製品檢驗防腐劑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公佈今年16月食品、食材抽驗結果,共計抽驗生鮮、加工食品等3,334件食()品,並依抽驗產品易違規的檢項進行檢驗,結果有6件蔬果農藥殘留違規、4件加工食品使用添加物防腐劑超標違規、3件飲品微生物超標與1件烏骨雞動物用藥殘留違規,皆已處辦完成並造冊列管。

食安處長傅瓊慧表示,食安處除例行稽查與後市場抽驗,也依節慶時令或突發性事件安排專案查核,透過台中市食安資料庫系統進行大數據分析,篩選出常有違規的業者進行抽驗與查核,台中市抽驗件數高達38,692筆,近3年平均抽驗7,802件以上,抽驗件數為六都第一,今上半年度已抽驗3,334,生鮮蔬果360件,有6件蔬菜(蘿蔔、台灣包心白菜、菠菜、花椰菜、台灣桔子與芫荽)農藥殘留超標(不合格率1.67%);加工食材(豆製品、麵製品、醬料、醃漬蔬菜等)1,275件,有4件加工製品(印干片、脆筍干、糯米腸與油麵)添加防腐劑苯甲酸超量(不合格率0.31%)

此外,即食產品(餐盒、飲冰品等) 378件,有3件飲品(豆漿、米漿與冬瓜茶)微生物超標(不合格率0.79%);禽畜水產品731件,有1件烏骨雞驗出動物用藥三甲氧芐氨嘧啶超標(不合格率0.14%),與其他類別(烘焙炊蒸、大宗物資等) 590件,共計14件不合格品項均立即下架,其中6件違規蔬菜皆源自外縣市,已移源頭所轄機關(雲林縣、彰化縣與屏東縣)處辦,其餘違規產品皆依食安法分別處分違規業者3萬元罰鍰,並將抽驗不合格的業者納入高風險名單,後續加強抽驗。

另針對民眾關心萊劑肉品與核食商品,食安處也持續把關,抽驗肉品471件與日本進口食品291件,分別檢驗乙型受體素(瘦肉精)與放射線物質(碘、銫),結果全數合格,相關資訊皆公布於「台中市核食食安萊劑肉品專區」與「食安GIS專區」,供民眾查詢。

食安處提醒,業者販售蔬果時,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留存5年,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另針對多次違規的高風險盤商或農民,食安處也會造冊列管,避免違規產品再次流入台中市。

食安處說明,此次抽驗違規蔬果都是源自於外縣市,建議民眾食用蔬果前先用水浸泡3分鐘,再用流動的清水沖洗或輕輕刷洗,讓水流帶走蔬果的殘留農藥;至於蒂頭、根部、凹陷等不易清洗的部位,也可先行去除丟棄,降低食用到殘留農藥的風險。最新稽查結果及檢驗報告,可至食安處「食安GIS專區」( https://gov.tw/eyJ )查詢下載,或洽詢食安處04-22220655(8/1*6)*食安處

 

 

 

聯絡人: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陳組長

聯絡電話:04-22220655分機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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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8-01
  • 發布日期: 2023-08-01
  • 點閱次數: 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