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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啟動第2波春節應景食品查核  抽驗137件結果全數合格

食安處稽查員稽查年菜食品製作工廠_0
食安處稽查員稽查年菜食品製作工廠_0

春節將至,為讓市民安心過好年,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持續把關食安,啟動第2波「春節應景食品查核抽驗專案」,除查核年節應景食品製造業、年菜餐廳等場所外,亦針對年節應景食品與傳統小過年(元宵節)習俗必備的湯圓與其配料等加強查驗,共計稽核12家業者、查核18件產品標示及抽驗137件應景食品,結果全數合格。

食安處說明,第2波稽查運用市府首創的台中食安資料庫,輔助查詢及分析相關資料,篩選出無稽查紀錄、常有違規或民眾較常前往消費的場域,包括年菜餐廳、生鮮賣場、超市、傳統市場、商行、雜貨店等48處及1處網路購物平台進行稽查與抽驗,稽查重點包括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食品業者登錄、產品責任險、來源文件保存、原料合法性等,結果均符合規定。

此外,也抽驗過年應景食品(),包含圍爐年菜、走春伴手禮、水產品、日本食品、湯圓及餡料等共137件,檢驗食品中微生物、動物用藥(乙型受體素)、防腐劑及輻射檢測等項目,均符合法規標準;另也加強查核食品標示18件,查核結果全數合格。

食安處呼籲,民眾選購年節食品時,要選擇信譽良好商家,並謹記選購4步驟,先找「包裝完整、標示清楚的產品」,要看「有效日期或保存條件」,留意「販售環境衛生」,勿購「來路不明、顏色太鮮豔或太白產品」,確保食用安全。最新的春節應景食品稽查或抽驗結果,可至「台中食藥安智慧雲-食安GIS專區」( https://gov.tw/eyJ )查詢。

食安處提醒,民眾選購年節應景食品勿一次購買太多,也不宜保存太久,應適量採買,注意食品效期,於有效日期內儘早食用完畢,同時烹煮圍爐年菜後,也要儘快食用,未食用完的年菜必須要冷藏或冷凍,避免常溫下細菌滋生,才能確保飲食安全,安心過好年。(2/1*6)*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聯絡人: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林組長

聯絡電話:04-22220655分機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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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2-01
  • 發布日期: 2024-02-01
  • 點閱次數: 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