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7、8月間發生3起更換瓦斯操作不慎引發氣爆案件,台中市府消防局為此召集轄內兩大瓦斯公會研擬對策,會中決議瓦斯從業人員皆須受訓取得市府「工安卡」認證,未來瓦斯行員工如未需取得工安卡又導致意外,將追究瓦斯行業主責任,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兩大瓦斯公會教育訓練之必要性,自10日起與消防局合作,陸續辦理8梯次教育訓練,並通知所屬會員積極參與課程。
昨日教育訓練邀請社團法人台灣地區液化石油氣分銷事業研究發展基金會前董事長賴芳泉擔任學科講師,術科則由公會資深講師及助教群負責講解及操作,針對從瓦斯器具及串接配管介紹,到選擇適當壓力調整器、試氣及試火等問題,實際讓學員實施操作及觀摩,以加深經驗。
課程結束後,學員們皆表示獲益良多。公會並將彙整受訓人員及課程相關資料報送勞工局,經勞工局審查通過後,發給訓練合格者「工安卡」,後續每3年並須進行3小時複訓。
消防局表示,「瓦斯本無害,不慎便成災」,提醒從業人員在執業時,除應注意自身安全,也應向使用瓦斯營業場所宣導內政部指導綱領,落實自主安全檢查,注意使用安全,才能把瓦斯災害發生機率降至最低。
兩大公會近期針對所屬會員舉辦8梯次課程,其中原縣區9月10、16、23、24日分4梯次進行,原市區於9月17日、10月1日、8日、15日共4梯次舉行;消防局籲請瓦斯行踴躍洽公會報名參加,如有疑問可洽消防局危險物品管理科,04-24752119分機213許先生。(9/18*17)*消防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消防局許先生
聯絡電話:04-24752119分機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