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局表示,依據教育部訂定的各級學校健康中心設施基準,學校健康中心應設置有辦公設備、保健及傷病處理器材、重大傷害處理器材等。市府每年編列預算,協助學校適時更新與補充,並隨時維護。
市府今年度挹注500萬元經費,補助133所學校更新、汰換的器材設備包括視力檢查器、身高體重機、人工甦醒器、骨折(肢體)固定器(板)、輪椅、觀察床等多項,提升師生安全、安心的就學環境能量。
教育局彭局長表示,教師與學生在學校學習、活動的時間長達8小時,健康中心作為師生健康把關者,除了緊急傷病處理,更富有推展衛生教育、保健諮詢、慢性病管理、追蹤矯治等舉足輕重的責任,適時更新、汰換相關器材設備更形重要。
此外,彭局長也指出,教育局重視學校護理人員的人力配置,於104年已依學校衛生法規定,針對班級數40班以上的學校補齊校園護理專業人力,現階段也視學校護理人員退休情形,辦理甄選進用;同時,並完善健康中心硬體設施,盼提升健康中心運作效能,給予師生全方位的健康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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