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宣導政治獻金法令及推廣網路申報,監察院將於各縣市舉行說明會,台中場次預計6月1日在台中市選舉委員會舉辦,歡迎各擬參選人踴躍參加。
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於11月24日舉行投票,為避免擬參選人等因違反政治獻金法而遭受處罰,並輔導使用「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網路申報系統」,監察院將於5月31日至6月29日於各直轄市及縣(市),針對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及縣(市)議員等擬參選人辦理第一階段政治獻金法令暨網路申報宣導說明會,共計20場次;第二階段宣導說明會則預定於8月下旬至10月上旬辦理。
台中市的說明會將於6月1日上午9時在台中市選舉委員會舉辦,歡迎欲參與年底選舉的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及縣(市)議員等擬參選人踴躍出席。
監察院表示,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及縣(市)議員選舉擬參選人,可於4月25日起至11月23日止,經向金融機構開立政治獻金專戶,並向監察院申請許可後,收受政治獻金。(5/29*20)*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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