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師(兼主任):綜理及監督所內公共衛生行政及行政相驗、醫療保健業務。 (二)、護理師(兼護理長):護理行政及督導保健防疫業務、護生實習、志工招募運用及管理、緊急醫療救護、社區健康營造與促進、一般門診業務、地段管理。 (三)、護理師(11名):流感預防接種、幼稚園托兒所管理、新家計、結核病防治、衛生教育、減重體適能、性病及愛滋病防治、藥物濫用、中老年病防治、意外事故、國民營養、兼辦出納及財產管理、地段管理 常規預防接種、菸害防治、口腔癌、大腸直腸癌、婦女癌症防治、婦幼衛生、醫療廢棄物管理、精神心理衛生、母乳哺餵、職場健康促進與健康認證、學校衛生、傳染病防治業務、職業及營業衛生、民防業務、油症(多氯聯苯)。 (四)、課員:總務、文書檔管、衛生所管理、研考、電腦資訊、死因統計、兼辦會計及政風人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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