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立沿革 》
民國 56 年時,臺中市政府選定現址(臺中市北區崇德路1 段50號) 為機關用地,興建殯儀館等殯葬設施。民國58年7月1日經臺中市政府府人丙字第37775號令核准成立,相關設施並於58年11月正式完工使用,命名為「臺中市殯儀館」,屬於「乙級殯儀館」。
臺中火化場於民國76 年時建立,服務範圍包括臺中、彰化、南投等縣市。由於設備不斷擴充,且民國87年「臺中市殯儀館」設備已達甲級殯儀館之建置標準,遂報准由乙級館升級為甲級館,為臺中市政府附屬機關,辦理殯葬事項及公立殯葬設施之管理維護。
88年7月1日配合政府政策,將本市13公墓、納骨堂塔之管理業務併入本館,同時在館內成立專責火化、公墓、納骨堂塔等管理業務之墓政組。提升館內殯葬服務品質,節省喪葬費用並減少民眾利用巷道、騎樓營辦殯葬的情形,使交通、市容、環境衛生得到改善。
89年3月24日起奉准改制為「臺中市殯葬管理所」,因新接管了公墓及納骨堂塔業務,原有殯儀館組織規程及職掌已不符合業務實際狀況,為使權責與業務相符,即同時修正了組織規程和機關名稱。
99年12月25日起因應臺中縣市合併,合併原臺中縣「大甲鎮立殯儀館」及「沙鹿鎮立殯葬管理所」編制人員,另接收大甲殯儀館、大甲火化場、大肚公墓、大肚納骨塔、臺中軍人忠靈祠(大甲鐵砧山)等設施,合併改制新名為「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所」。
臺中市的殯葬發展,以殯儀館設立為起始點,發展迄今已50年,其中又經歷火化場之興建、公墓公園化以及多次的增、修建,讓原有的設施保留效能;臺中市政府本於由「民眾的角度出發」的精神,為統一事權,擴大服務,納併區公所殯葬業務,於105年1月1日再改制為「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改制後的「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下設四室、三課、三館、一分處、五處工作站。分別在24個駐點辦公,各司其職,人力有效運用構成堅強的管理陣容。納增業務將包括承擔本市殯葬業務主管機關的權責,也要承接原臺中縣範圍公墓、納骨堂塔所有業務。
為提供山線民眾更優質治喪環境,於109年2月17日啟用「潭子生命紀念館」,採自然通風與採光的現代化環保建築,可提供25,000個納骨櫃位,並於同年3月6日啟用「東勢殯儀館」,為本市第一座環保殯儀館,提供乾淨整潔之治喪環境。
本生命禮儀管理處將秉持尊重、關懷、效率之服務精神與便民、廉潔之作業原則,提供市民尊嚴、莊重之優質殯葬環境。
《 未來政策方向 》
環保綠色殯葬:推廣回歸大地多元葬法,以樹葬、海葬等環保葬法,減縮土葬用地、減少納骨堂興建,以現有納骨空間輪用,配合綠色環保多元葬法,不用增加殯葬用地,還可增加可開發利用空間。
環保殯葬設施:在管理領域及操作空間,配合都市景觀,進行殯葬設施環保化和綠美化,以完善的空污、廢水、廢氣、噪音處理設備。火化爐也將改用天然氣來代替柴油,以減少空氣汙染,未來也將直接採用伏地堡形式的火化設備,來避免產生設施嫌惡和空間違和感。
環保永恆歸宿:早期因械鬥、戰爭、路倒或近期工程開發所產生之無主骨灰骸,本處將興建聚寶盆收納,讓先靈在天堂得到恆久歸宿。
環保禮俗教育:邀請殯葬禮儀業者、風水勘輿老師、造墓人等對一般民眾有指向能力的導引者,透過召集、約見、參與年會、行政系統教育宣導等方式,進行前瞻型教育,予以適當行政指導,一方面可以逐步減少違法行為,一方面進行推廣新思維執業再教育,幫助政府推動新殯葬政策。另一方面,加強取締查處私地濫葬,公墓則朝逐步禁葬、廢墓、清理、開發為市民休閒綠化用地發展。同時也要教育社會大眾:身後終歸要還諸大地,回歸自然…只有愛留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