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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法律行動專車深入偏鄉 落實法律諮詢在地服務

林副市長主持市政會議
林副市長主持市政會議

為精進偏鄉地區法律服務,台中市政府整合民間資源推動創新服務,其中,已推出三年多的「法律行動專車」陸續升級,包括開進偏鄉學校社區活動中心,前進和平偏區落實和平專案,除提供偏鄉地區假日法律行動專車,讓平日上班的民眾也能有機會近用法律諮詢;另更增加各公所法律服務時段與律師服務人數,便利在地法律諮詢。

市府法制局長吳梓生今(16)日於市政會議針對「結合民間合作推動法制新思維」進行專案報告,針對推動法律行動專車、整合公私法律資源提供弱勢民眾服務、辦理實用的人權及法治教育等進行說明。

吳局長表示,法律行動專車自104年開始啟動,105年全國率先啟動開往偏鄉地區,接受民眾包括法制業務、消費申訴、訴願申請等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並與各區公所的法律諮詢時間區隔。

106年度更擴大推行,推出「法律行動專車2.0」,實施「到里服務」措施,並增加和平區的服務次數,以落實和平專案及平衡城鄉差距目的。另外前進地點也從區公所,新增里辦公室、圖書館、社區活動中心等處所。此外,更擔任中部領頭羊角色,與彰化合作舉辦兩縣市的法律行動專車會師。

107年度更分別安排每月下旬的週末假日,會同律師公會、法扶基金會等團體共同前往和平、東勢等偏遠地區,讓平日需要工作的民眾能利用假日諮詢,方便民眾不用請假遠赴市區,就能獲得法律服務。此外,並持續擴大各公所的法律服務,除了增加每週服務時段,同時,也提高律師服務人數,讓民眾能在地獲得法律諮詢,落實「行動市府」精神,營造生活首都目標。

副市長林陵三表示,法制工作是為民服務,近三年也落實許多創新法案,包括「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台中市食物銀行自治條例」等多項創新的法規;而法律行動專車深入偏鄉也展現市長林佳龍平衡城鄉差距的施政理念。期盼未來持續精進法律諮詢,提供民眾有感的法律服務。

法制局說明,法律行動專車在服務民眾的具體案件中,比例較高者是民事物權及債務問題。舉例和平區雅比斯社區原住民保留地的所有權移轉問題,這部分牽涉到當初921地震後災民安置配套作業,經法扶律師協助民眾了解適用的法律程序,後續並透過和平區公所每周固定的法律諮詢服務繼續接手協助。(7/16*18)*法制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法制局程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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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便民服務
  • 發布日期: 2018-07-16
  • 點閱次數: 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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