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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7/30起發放親子車格停車位識別證 孕婦親子停車更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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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今年6月底公告「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台中市政府交通局為照顧孕婦、親子福利,決定先發放親子車格停車位識別證,今年81日前已領得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的市民,730日起即可攜帶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至交通局三處櫃檯申請親子車格停車位識別證。

中央實施孕婦親子停車新制度,民眾對此高度關切。市府交通局也積極規劃親子車格停車位識別證發放流程,力求簡政便民。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今年81日前已領得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民眾,730日起即可攜帶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至交通局、新市政大樓及陽明大樓三處停車繳費櫃檯,申請親子車格停車位識別證,交通局憑手冊於停車位識別證加註有效日期後,即隨同手冊發還申請人,不需再填寫任何文件,申請流程簡便。

另外,81日起,停車位識別證將夾附於手冊中發放,因此,今年81日後新領手冊的市民,即不需至交通局、新市政大樓及陽明大樓櫃檯申辦。

友善育兒環境,家長帶小孩出門的停車位相當重要,除了停車證,停車空間也必須足夠。交通部公告「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明確規範一定規模公共場所須設2%孕婦、親子停車位,未滿50格之公共停車場至少應保留1格。

王局長表示,交通局已要求市府各機關親子車格均須依法設置規劃,目前已先在62個停車場設置共228格親子優先車格,未來將持續辦理親子車格增設,預計年底前所有公有停車場都會符合設置規定。另外,台中只要新設的停車場都會規劃2%親子車位,花博各停車場也都依法設置親子車位、身障車位。

王局長呼籲,孕婦及兒童專用停車位很容易辨識,要使用親子車格就一定得在汽車前擋風玻璃前放置「孕婦健康手冊、兒童健康手冊、親子車格停車位識別證或地方政府核發之停車位識別證」其中一種證件,以避免產生停車爭議。

交通局說明,若未放置相關證件而占用親子車格,交通局將依停車場法第32條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請務必正確使用親子車格,以免受罰。(7/28*1)*交通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處 顏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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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18-07-28
  • 點閱次數: 7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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