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國慶日將來臨 勞工局籲雇主依法給薪給假

1010日國慶日即將來臨,勞動基準法規定當天為國定假日,雇主若因業務需要,請勞工當日上班,除應徵得勞工同意外,工資應加倍發給或協商與其他工作日調移;若該日適逢休息日或例假日,勞資雙方應協商另行安排補休1日。市府勞工局長黃荷婷籲請事業單位遵守法令規定,落實照顧勞工權益,以免衍生勞資爭議。

勞工局黃局長表示,按日或按時計薪的部分工時勞工,雖工作態樣不一,也適用勞動基準法休假規定;事業單位如違反相關規定,依法可處罰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如有勞動權益問題,可至勞工局官網( 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 )下載「勞動權益通App」查詢,也可撥打專線04-22289111分機35200或至台灣大道市政大樓文心樓1樓聯合行政服務中心諮詢。(10/9*6)*勞工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勞工局 勞動基準科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5200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發布日期: 2018-10-09
  • 點閱次數: 1366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