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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第三次電力業加嚴草案通過 率先全國管制重金屬

為改善台中火力發電廠空汙問題,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啟動第三次電力業加嚴,率先全國管制重金屬與酸性氣體排放標準限值,草案已於今(15)日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將送行政院環保署會商核定,自發布施行日起,電力業需增設空汙物防制設備或提昇既有設施防制效能,並於111年10月1日前完成改善,估計整體減排比例將達5成以上。

環保局表示,市府改善中火空汙,「源頭減量、管末減排」雙管齊下,除了去年大減中火500萬噸生煤許可量,讓中火1到9月的燃煤量,較去年同期約減少139萬噸,創歷年新低,也督促其針對老舊燃煤機組更新汙染排放改善設備。

今年再修訂第三次電力業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草案,參考美國環保署「水銀暨有毒氣體排放標準(Mercury and Air Toxics Standards,MATS),率先全國加嚴重金屬與酸性氣體排放標準限值,將汞、砷、鉛、鎘、鉻、鎳、銻、鈹、鈷、錳及硒等11項重金屬與氯化氫,納入排放標準管制,並同時以小時排放濃度限值與年排放總量限制進行管制。

目標督促中火於111年10月1日前完成改善,屆時既有燃煤機組空汙排放量將大幅削減,粒狀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量將分別削減745噸、7,988噸及10,474噸,其整體減排比例將達5成以上,將有助於台中空品進一步提升。

環保局長白智榮指出,台中市早在88年即依據空氣汙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授權訂定電力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並於101年進行二次修訂;今年度為督促中火持續投入空汙改善,啟動第三次加嚴,針對粒狀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汞管制限值及有害空汙物定期檢測項目等進行增修訂,排放標準草案參考國內外最新的空汙防制技術與排放標準訂定。

白局長重申,市府管制空汙的決心不會改變,將積極爭取環保署支持,並依規定完成法制流程,也呼籲中火更積極地著手規劃相關事宜,以改善空氣品質,維護市民健康

(10/15*16)*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陳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66201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18-10-15
  • 點閱次數: 4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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