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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南區公所王○淇小姐

因妹妹蕭○鳳的中低收入申請案,函復公文未敍明不符資格原因,經電洽接手之承辦人員王○淇係得知因尚未辦理前夫廖○森遺產繼承,所得查詢加入前公(已死)婆資料有失公允。因妹妹前夫廖○森死亡後,妹妹及女兒廖○涵即被迫搬離居住地,獨自帶著女兒辦完前夫喪事後,便擠在本人20坪小公寓,至此和廖家人已無往來,並已向地方法院申明,放棄本人蕭○鳳及女兒廖○涵遺產繼承權在案。
王小姐隨即email申復書給我們,請我們儘快提出申復申請,妹妹前夫廖○森死亡後,和女兒廖○涵即被迫搬離居住地,獨自帶著女兒辦完前夫喪事後,便擠在本人家20坪小公寓,至此和廖家人已無往來,並已向地方法院申明,放棄妹妹蕭○鳳及女兒廖○涵遺產繼承權在案,並告知姪女廖○涵今年參加高中聯高,選填學校時可以加分,雖因家中遭逢變故,希望姪女可以有機會選填好的學校努力求學,王小姐也允諾會盡快處理。
我們在6月20號立即檢附放棄遺產繼承申明書乙份補正,因姪女6月25號即將填選自願,也特請王小姐調案儘速審查,以免影響姪女廖○涵選填志願的權益。於6月22號下午審查通過,並請我們前往開中低收入戶證明,當天前往時因無法於王小姐的下班時間扺達,特請王小姐的下班後,留下來等我們一下,終於在5:50順利拿到中低收入戶證明。
感謝王小姐的大力幫忙與協助,特請貴單位給予表揚。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10-26
  • 發布日期: 2018-10-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點閱次數: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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