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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里區大元國小疑似誘拐案警方查明屬誤解 籲學生家長勿恐慌

大里區大元國小有一名學童昨(8)日中午放學時,有陌生女子聲稱該學童父親車禍,母親委託她來接送。學童並未聽從,該女子隨即離去。學校獲報後已依規校安通報,並報警追查。警察局表示,經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通知一名婦女說明,之後確認因該婦女未戴眼鏡而認錯人,並非誘拐案件,請學生家長不用恐慌。

警察局表示,經調查,該婦女有高度近視,當天未戴眼鏡,因此錯認學童,但她未多做解釋就自行離去。不過,本案應純粹屬認錯人,並非誘拐案件,請學生家長不用恐慌。

儘管此案非誘拐案件,校方仍已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於今日進行校安通報,符合規定;此外,學校也製發通知單給家長及導師,提醒共同留意學生上學放學接送安全,尤其學生遇陌生人攀談時應提高警覺,必要時應採取適當的求救反應。

教育局說明,防範學童上下學途中可能遇到危機,增強應變處置,一直是教育局重視的課題。在學生強化自我防範教育方面,除要求各校每日放學時必須進行安全教育,校長、警政人員利用週會、朝會等時間對全校師生宣導,運用實例、播放影片及廣播等方式強化危機處理及輔導機制,藉以提升犯罪預防及被害預防觀念。

在外部合作方面,教育局已要求各校與轄區派出所簽訂「維護校園安全支援協定書」,通盤檢討校園周邊危險熱點,以繪製校園安全地圖,並協請員警於平、假日協助校園周邊巡邏,學生上、放學及重要節慶時間之安維勤務,必要時得請求警方設置巡邏點、巡邏箱。

另外,學校也與周邊商店簽訂「安心走廊」合作契約,即時因應學童安全突發事件;並與里鄰長聯繫,結合社區居民成立「巡守隊」及「校園安心志工團」,增加人力協巡。希望建立一個安全防護網,讓孩子受到適當的保護。(11/9*1)*教育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1

  • 市府分類: 生活安全
  • 發布日期: 2018-11-09
  • 點閱次數: 3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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