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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勉鼓勵破案人員,嚴懲一犯再犯的罪犯

本人於2018年9月29日晚8:23時, 在豐原豐圳活動中心旁的停車場遭歹徒破窗竊走包包, 損失所有證件,信用卡,存摺,印章,及財務和家中所有鑰匙。 在警員們持續努力不懈,沒下班,沒放假熬夜查看所有監視器追車,終於在10月4日早上捉到歹徒歸案。或許這不是大事件,但對於我們遭竊的小老百姓來說也是一種傷害的事,而犯嫌卻是職業慣竊,一再犯案卻能縱放? 司法始終無法讓竊賊定罪? 還說花博將至是犯案的好時機? 多虧 台中市
豐原所長 黃○宏先生,副所長 施○廸和所有同仁們追案逮捕罪犯,不然的話,不知道有多少人要受害!
請總統大人您能正視這問題, 打擊罪犯,讓犯罪率降低為零! 嘉獎警員,讓他們更有士氣懲奸除惡!請您能正視這問題!謝謝您!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04
  • 發布日期: 2019-01-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點閱次數: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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