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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汰舊換新太踴躍  買不到車可申請延長3個月

計程車汰舊換新太踴躍  買不到車可申請延長3個月
計程車汰舊換新太踴躍  買不到車可申請延長3個月

交通部今年補助計程車駕駛人淘汰舊車換購新車,因申請踴躍,汽車廠商供不應求,使駕駛人無法在規定的3個月內完成購車。對此,交通部開放可申請再延長3個月,並可換購不高於原補助金額的車種。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提醒,有參與汰舊換新購車的計程車駕駛人,如無法依原規定3個月內完成購車領牌,務必在期限內至交通局申請延長。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交通部日前修正「老舊計程車更新補助要點」,明定申請人未能於受理機關核定發文日起3個月內購買全新車輛並完成登檢領照者,得於規定期限屆滿前,檢具新車訂單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向受理機關申請延長3個月期限,並得同時變更原申請補助種類,以1次為限。

如需變更申請補助種類,原申請電動計程車者,以變更為油電混合計程車或燃油計程車為限;原申請油電混合計程車者,以變更為燃油計程車為限。

葉局長指出,這次台中市老舊計程車汰舊換新補助申請踴躍,兩階段共有363名駕駛人符合資格(第一階段245人、第二階段118),為確保駕駛人購車權益,市府已在交通局網站最新消息公告,並逐一寄發公文提醒,請符合展延期限的申請人,於規定期限屆滿前向交通局提出申請。

葉局長表示,降低台中市空氣汙染是市長盧秀燕的重要政策,除配合交通部老舊計程車汰舊換新政策,鼓勵年限較久的計程車添購新車,也積極推動低汙染、省能源、智慧化的軌道運輸系統,全市電動公車數量更為全國第一,盼使台中安全舒適、環保永續。

9/28*14*交通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運輸管理科 古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0317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19-09-28
  • 點閱次數: 4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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