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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警、監」聯合稽查  解決車輛噪音擾民問題

「環、警、監」聯合稽查  解決車輛噪音擾民問題
「環、警、監」聯合稽查 解決車輛噪音擾民問題

噪音車輛無所遁形!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針對陳情熱點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採「馬上測、馬上罰」措施,取締噪音及違規改裝車輛,今年亦推行排氣管合格標籤認證措施,讓車友們擁有改裝排氣管的合法化管道,保障車友權益,也能揪出真正妨礙安寧的噪音車輛,以維護居民生活品質。   

「環、警、監」聯合稽查不分平日、假日,環保局今(2)9時至11時結合警察局東勢分局與交通部公路總局,於台中市中93縣道往東勢路段,設置噪音檢測站,取締行駛產生高噪音影響山區安寧的車輛。 

環保局表示,此次聯合稽查共攔查檢驗15輛、查獲10輛噪音不合格違規車輛,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規定,共計處新台幣23,400元罰鍰,後續要求不合格車輛需限期改善直至複驗合格為止。 

環保局指出,透過警察機關於路邊或以大範圍巡邏進行攔查作業,引導疑似噪音車輛至檢驗地點,現場由監理單位判斷該車輛是否有不當改裝及協助車籍資料查詢後,再由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標準作業流程執行檢測,以儀器進行原地車輛噪音檢測後,針對超標車輛依噪音管制法處分,具有「馬上測、馬上罰」執法成效,使擾寧車輛無所遁形。 

今年環保局已開始執行行政院環保署推行之排氣管合格標籤認證措施,凡經檢驗合格車輛會張貼合格標籤貼紙,並將資訊上傳至行政院環保局資料庫,若該車輛遇攔查或攔檢時,經比對資訊相符,將予以放行。 

倘若經比對資料不符時,則將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立即改善;未遵行者,按次處罰,讓噪音車輛不再有僥倖行為。 

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為維護台中市居家安寧,建構宜居城市願景,市府除持續受理民眾檢舉噪音車輛外,也會針對重點區域或路段,持續鎖定特定高噪音車輛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攔檢勤務,藉由專業任務分工,共同執行防處作為,減少惱人噪音問題,還給市民安靜的生活空間。(11/2*8)*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保局陳科長 

聯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66201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19-11-02
  • 點閱次數: 5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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