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交通局10月1日起以公車動態資訊系統各班次首站發車時間,作為異常發車判斷標準,一改過去以人力查核方式,透過系統自動稽核市區公車發車狀況,搭配發車異常罰則處分班次異常公車,改善誤點脫班問題。
今(15)日於台中市議會進行交通地政業務質詢,市議員江肇國、周永鴻關心公車誤點議題。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經統計,實施自動稽核前,公車發車異常比率約為10%,而自10月1日實施自動稽核後,發車異常比率大幅下降,最低降至3.78%,有效改善公車發車異常狀況。另外,針對公車誤點罰則,交通局會將公車行駛中受道路交通及乘客上、下車情況差異納入處分裁量參考,並保留業者申復機制。
交通局表示,自動稽核的實施重點不在處罰,而是希望客運業者正視與改善發車異常情形,在排班時給予駕駛員合理行車與休息時間,也提供民眾更可靠的公車服務。(11/15*23)*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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