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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整合代辦僅是送文件! 中市法制局呼籲民眾勿聽信話術

債務整合找代辦,小心債上加債!
債務整合找代辦,小心債上加債!

坊間常見「債務整合代辦」到底是讓民眾「輕鬆償債」還是「債上加債」?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提醒,代辦業者僅能幫忙整理與代送申請文件,實際上不能左右銀行的審核結果,呼籲民眾勿聽信誇大不實的話術,可自行向債權銀行申請協商,不需要另外繳交高額費用求助代辦業者。

法制局長李善植說明,「債務整合代辦」是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的債務前置協商程序,目的是要讓債務人在依照消債條例向法院聲請「更生程序」或「清算程序」之前,先和債權銀行進行「前置協商」,讓債務人有機會自主解決債務問題。

但坊間代辦業者常以「降低利率」、「降低月付金」、「銀行內線協助」口號,讓民眾誤以為代辦業者能為他們取得低利率金額或較優惠的還款條件;但與銀行「債務前置協商」審核,是以債務人個人信用作評估基礎,根本與代辦業者無關。台中市在108年度就受理26件,這類債務人常屬經濟狀況不佳的弱勢族群,當事人因不懂如何處理債務問題,而被代辦業者誆騙。

針對債務協商,李局長表示,一般債務前置協商程序有2種管道,一是「銀行協商」、二是「法院調解」。有銀行、農漁會等金融機構債務的債務人,可以選擇不透過法院,直接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協商,銀行將對債務人個人信用作為評估基礎,並對債務人個人收入及財務狀況進行徵信及相關查核,訂定債務人還款或清償方案。

但債務人如有資產管理公司或私人借貸等非金融機構的債務,恐怕就無法協商。針對上述情形,李局長建議民眾向住居所在地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或透過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由法扶律師免費協助債務人處理債務問題,盡量避免以付費的方式委託債務整合代辦業者。

「銀行申請協商程序並不困難!也不需要申請費用!」法制局強調,各銀行在網站上都會提供表格及說明供民眾下載,也可以透過銀行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查詢專區」來查詢各銀行聯絡窗口及下載各類申請表單。

消費者如有債務問題與協商需求,除可向各銀行或銀行公會網站查詢相關說明,也可利用法律扶助基金會免費電話法律諮詢專線(412-8518轉2,手機請加02)或申請律師扶助。

如遇有消費糾紛,也可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台中市政府或居住所在地、消費地之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進行諮詢或申訴。

(1/19*20)*法制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法制局 施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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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發布日期: 2020-01-19
  • 點閱次數: 11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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