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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學生受教權 中市府防疫期間發布安心就學措施

維護學生受教權 中市府防疫期間發布安心就學措施
維護學生受教權 中市府防疫期間發布安心就學措施

武漢肺炎疫情升溫,許多赴中、港、澳就業的民眾無法回當地工作,為讓其子女學習不中斷,台中市政府教育局發布就學措施,凡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的台中市民,家裡有原在中港澳接受高級中等以下教育的子女,可以「先入學,後補件」的方式轉入學校,而學齡前的子女如有就讀幼兒園需求,也可洽詢教育局協助媒合。

教育局表示,子女原在中港澳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完成居家檢疫14日,確認無感染武漢肺炎後,在台中市設有戶籍的國中小學生可持戶口名簿(戶籍謄本)、無設戶籍者則持入出境許可證或合法居留證至學區學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轉入,其他相關學歷證件後補處理;高中(職)學生得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到有缺額的學校註冊組申請轉學。

另外,如規劃短暫在台銜接學習,中港澳國中小台生得於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採隨班附讀方式臨時安置就學,並依現行年級編入適當班級;就讀高級中等學校者,也可向學校申請隨班附讀。

教育局指出,中港澳入學年齡與台灣不一致,為協助返台就學學生適應,學校應召開專案會議,評估學生需求,協助編入適當年級,並提供學業及生活輔導,讓學生在和諧、友善的校園學習成長,相關入學措施,可洽教育局各教育階段業務單位查詢。(2/14*23)*教育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尤科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4301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發布日期: 2020-02-14
  • 點閱次數: 5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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