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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公告汙水下水道特定地區 接用管線不用二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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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免除在私有土地上重覆開挖及改管,台中市政府特別在公共汙水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訂定特定區域公告,只要該區域內有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民眾需於取得建照開工前及使照核發前,向水利局申請用戶排水設備審查及竣工查驗,等到未來公共汙水管線到達時,即可辦理接管,加速本市用戶接管進度。

水利局表示,本市自去年71日起,擴大劃定汙水下水道公告特定地區,同年於9月公告台中市用戶排水設備審查作業要點,啟動新制汙水審查,縮短新建建築物用戶排水設備審查作業流程,提供簡政便民新措施,其中108年審查案件為3,357件,較107年增幅121%,創歷史新高。

水利局進一步指出,目前採獎勵措施,凡配合水利局工程計畫進行汙水接管的用戶,無需支付自該建築物預留管線銜接至公共汙水下水道系統的管線施工費用,且於用戶接管後,可節省如化糞池等原有建築物汙水處理設施的維護管理費用,例如水肥抽取費用、電費等相關經費支出,汙水下水道不僅提升建物價值,更大幅減輕對河川的汙染,提升民眾的生活品質,打造台中新好都市。

(4/23*11)*水利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水利局 謝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3876

  • 市府分類: 水利發展
  • 發布日期: 2020-04-23
  • 點閱次數: 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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