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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鼓勵民眾活化土地建停車場 最高補助350萬元

鼓勵土地活化再利用
鼓勵土地活化再利用

為增加公共停車空間,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鼓勵民眾將閒置土地闢建為停車場,申請合法停車場登記證,設置汽車停車位10格以上、20格以下的停車場,工程費最高補助80萬元;汽車停車位達20格以上者,工程費補助3分之2,如免費供大眾停車3年以上,可獲全額補助,最高補助350萬元;另採用透水鋪面施作者,額外再補助最高30萬元。

交通局長葉昭甫指出,民眾若有私人閒置空地想闢建公共停車場,可依「台中市民間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獎助辦法」,向交通局提出補助申請。該獎助辦法自去年5月修法提高獎助金額後,迄今交通局已核准2座停車場共補助約140萬元工程費,分別位於南區與太平區,目前仍在施工中,完工後預計將提供約186格汽車停車位。

葉局長說明,不論是個人或公司行號(法人)皆可申請停車場登記證,民眾可直接上台中市停車管理處網站(https://tcparking.taichung.gov.tw/ParkWeb/)「便民服務」-「便民下載」下載「台中市臨時路外停車場設置申請文件」,依規定填妥相關申請書件寄至交通局申請。

為加速民眾申請停車場登記證,交通局設有專人輔導請證,也精簡申請流程,目前除竣工審查需至停車場現地會勘外,其餘圖說審查皆以書面審查為主,民眾無須多次親自送件。此外,因應防疫,歡迎民眾以電子郵件、電話詢問相關問題,並以郵寄送件,減少群聚感染風險。相關問題可至台中市停車管理處網站(https://tcparking.taichung.gov.tw/ParkWeb/)查詢,或電話洽詢台中市停車管理處04-22289111分機61367。

(5/2*14)*交通局

聯絡人:台中市停車管理處 呂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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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20-05-02
  • 點閱次數: 1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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