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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度開放長照機構探視 盧市長:依中央防疫規範調整

限度開放長照機構探視  盧市長:依中央防疫規範調整
限度開放長照機構探視 盧市長:依中央防疫規範調整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51日已宣布住宿型長照機構等開放探視,並採實名制等措施。市長盧秀燕對此表示,母親節將至,市府將綜合考慮根據中央防疫規範,漸進式並適度開放長照機構探視,市府也訂定相關導引措施,供長照機構遵循。

台中市社會局表示,台中長照機構依規定配合辦理,探訪原則包括採預約制,家屬事前電話聯絡登記,視各機構容留人數分流;體溫高於37.5度、有呼吸道症狀、嗅覺味覺異常等不適症狀者,禁止進入機構;每位住民每天限1組訪客探視1次,1組訪客含兒童不可多於3人;探視時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機構防疫措施。

衛生局補充說明,具有活動能力,可下床行動的住民,儘量安排在公共區域會面,每時段同一區域原則僅開放1位住民接受訪客探視,或開放1位以上住民於不同區塊接受探視,且確保各區塊間距符合社交距離,也就是室內大於等於1.5公尺,室外大於等於1公尺,不同區塊最好有各自的分離動線。

此外,不具備活動能力、無法下床行動的住民,訪客可進入住房探視,每時段每住房原則上僅開放1位住民接受訪客探視,並應妥善規劃探視者動線。相關規則將依疫情發展適時調整,更多詳情請參閱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衛生福利機構與榮譽國民之家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訪客管理作業原則」( https://bit.ly/3dj6Vyx )。(5/4*13)*社會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衛生醫療
  • 發布日期: 2020-05-04
  • 點閱次數: 16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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