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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市長上任後增訂獎助金機制 競技運動成就連年創新高

盧市長上任後增訂獎助金機制 競技運動成就連年創新高
盧市長上任後增訂獎助金機制 競技運動成就連年創新高

台中市長盧秀燕上任後積極推動「酷城市酷運動」,108年起首度增訂「台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辦法,除給予績優運動選手獲獎獎金外,更提供平時培訓金實際支持。運動局長李昱叡表示,市府自去年編列2000萬元專責預算,至今已撥付4,790萬元額度,獎勵措施不僅讓選手及教練有感,台中各項競技運動成就也連年創新高,市府持續扎根基層,以行動支持在地健兒!

運動局李局長指出,台中市於107年前並未訂定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機制,為培育在地運動選手,盧市長上任後即指示運動局加速制定相關辦法,續於108年9月26日增訂「台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辦法,自108年全國運動會開始施行,連同109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選手,在賽會中獲得金、銀、銅牌選手,每月都可獲得績優獎助金獎勵,藉此培育與鼓勵選手,再創佳績。

李局長舉台中市田徑好手陳傑為例,其在108全運會拿下400公尺跨欄金牌,寫下六連霸紀錄,除可獲得既有30萬金牌獎金外,依市府增訂培訓獎助金辦法,可再每月可領取1萬2千元培訓獎助金,領取期間直至下屆全國運動會,總計24個月可領取28萬8千元培訓獎助金,加上金牌獎金30萬元,於賽程間共可獲58萬8千元獎金。

「該制度比過去更佳!」李局長說明,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第一年動用市長預備金支應,但為優化獎助金制度,市府自109年起首度編列專責預算2,000萬元,累計迄今已撥付4,790萬元額度,且除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外,市府去年更「加碼提高一倍」全民運動會二類獎金,希望鼓勵選手勇奪佳績,以獲得金牌為例,原法規額度僅獲得5萬元,提高一倍後可得10萬元。

李局長進一步說明,盧市長上任後競技運動成就連年創新高,台中市於108年全國運動會獲得56金53銀45銅,總獎牌數154面,成績全國第三,不僅為縣市合併以來最佳成績,更獲行政院長獎殊榮;109年全國身心障礙運動會獲得92金62銀32銅的全國第2名成績,有史以來最佳;109年全民運動會獲得57金51銀46銅的佳績,不僅勇奪全國第一,也創下總錦標三連霸的成就;另於110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台中市代表隊選手也以117金111銀139銅,勇奪有史以來第一個總冠軍,顯示獎勵措施讓選手及教練有感。

(7/27*16)*運動局

聯絡人:運動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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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發布日期: 2021-07-27
  • 點閱次數: 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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