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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豐原區農地違規使用相關問題及感謝話務人員

1.承B038542反映豐原區○○路○○巷○○○段○○之○○地號,土地開發設施三條擋土牆、水泥路面、大水溝等等,109年度○○○號,110年3月19日上午11:00開庭,被告熊O爐向法院事務官主訴640之16地號告訴人的後來變○○之○○地號,先對開發設施山坡路部分是屬違規使用,內容110年1月6日申請書,陳情人帶領送達乙案,陳情人3/31再次進線表示,針對農地違規使用須由豐原區公所查報處理,再反映給農業局後續處理乙案。4/4陳情人再次進線反映,內容110/1/6陳情案件已送至水利局,經民事訴訟判定為水利局權責,至今4/4未得到單位回覆,想了解水利局政風單位為何不協助調查,另認為台中市政府政風處第三科帶頭不受理乙案,陳情人4/8來電表示該4/4的案件內容總共有反映六件,第一件為政風處,第二件為地政局政風室,第三件為豐原地政事務所,第四件為水利局政風室,第五件為都發局政風室,第六件為豐原分局偵查隊,內容有反映六件但為什麼卻只分給水利局處理,陳情人表示以前的案件有申請9隻路燈,都是給路燈管理科,後續通通轉給豐原區公所代理拆除,因為那裡已經沒有路,其中一隻要路燈熊O爐自己花錢,陳情人表示這個證據可以顯示路燈科都知道那裡沒有路也是私人土地,也有都發局給陳情人的公文顯示那裏沒有路也沒有建築線,以上,陳請單位協處,請以公文回覆。
2.感謝○○○廖小姐,講話態度非常滿意,希望給予鼓勵。
以上,陳請單位協處,請以公文回覆。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7-29
  • 發布日期: 2021-07-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點閱次數: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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