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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關室內空品 中市自主管理標章上路

標章申請流程圖
標章申請流程圖

隨著疫情趨緩、各場所逐步解封,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提醒各室內場所需保持良好通風,提高室內空氣品質,也可降低病毒傳播風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督促公私場所改善室內空氣品質,也於今年71日發布「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推動作業要點」,鼓勵公私場所取得自主管理標章,提升企業形象,維護民眾健康。

環保局指出,凡申請公私場所之自主管理標章,應營造優質室內空氣品質,以執行維護管理計畫,並委請環保署認可之檢驗測定機構,依「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進行檢測後,如符合標章推動作業要點規定,經環保局審查同意後,將授予標章使用權,並可張貼標章於場所出入口,提高企業品牌形象。

此外,為鼓勵公私場所取得優良級標章,除可獲得環保綠點及研擬納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評鑑機制,也可獲環保署表揚,提升民眾對場所滿意度;另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一批及第二批公告場所,若自主由良好級標章提升為優良級標章,其定期檢測頻率可延長為31次,及減少採樣點數,不但節省檢測費用外,更有助於共同推動公私場所自主管理工作,維護公眾健康;環保局也會不定期追蹤查核及室內空品檢測,以了解各場所落實程度。

環保局長陳宏益呼籲,疫情期間,除了自身配戴口罩、勤洗手及保持社交距離外,公私場所應加強室內空氣品質,並配合防疫工作,強化各項檢測及例行消毒頻率,保持室內空氣良好通風,即可減少空氣污染物的滯留及相關病菌的危害。歡迎公私場所踴躍申請優良級或良好級之自主管理標章。相關資訊可上網站(https://iaq.epb.taichung.gov.tw),或掃描圖片中的QR碼,獲得進一步的訊息。(8/1*17)*環保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廖科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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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21-08-01
  • 點閱次數: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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