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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創新培訓獎助金及提高奪牌獎勵金 盧市長:激勵選手勇奪佳績

中市創新培訓獎助金及提高奪牌獎勵金   盧市長:激勵選手勇奪佳績
中市創新培訓獎助金及提高奪牌獎勵金 盧市長:激勵選手勇奪佳績

台中市議會今(27)日市政總質詢,議員黃仁關心運動員培訓及獎勵措施,市長盧秀燕表示,上任後即指示運動局加速制定相關辦法,108年9月增訂「台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賽會中獲得金、銀、銅牌選手,每月都可獲得培訓獎助金獎勵,108年台中選手在全國運動會奪下全國第三,110年全中運獲得全國第一,可見獎勵措施已見效。盧市長也特別感謝台中市議會議長張清照與議員們支持預算,明年預算預計還會再提高,力挺選手為國爭光。

議員黃仁今日於市政總質詢,肯定市府針對優秀運動員推出獎勵金和激勵措施,對運動員努力不懈有正面激勵效果:對此,盧市長表示,她日前當面鼓勵東奧柔道男子60公斤級銀牌國手楊勇緯繼續邁向2024巴黎奧運,勇緯肯定市府推出獎勵金加碼措施,對於選手有十足的激勵作用,勇緯也表示未來訓練將更努力以赴,以奪金為目標。

運動局補充,市府非常重視運動發展,積極推動運動獎勵措施革新,以及運動選手培訓與獎勵計畫,除原有一次性體育獎金外,108年特增訂「台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從108年全國運動會、109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開始施行,獲金、銀、銅牌選手每月都可領培訓獎助金。此外,培育運動選手不易,為表達市府對運動員的肯定和勉勵,自本屆奧運開始,調整奧運激勵金額度,金牌300萬元、銀牌200萬元、銅牌100萬元,第四名至第八名選手均有獎勵,前八名以外的參賽選手都可領取5萬元參賽激勵金;此外,身障者運動最高殿堂「帕拉林匹克運動會」,也加發激勵金,金牌100萬元、銀牌60萬元、銅牌40萬元,第四名至第六名選手均有獎勵,前六名以外的參賽選手都可領取5萬元參賽激勵金。

運動局指出,為讓台中優秀運動人才根留台中,運動局正研修「台中市體育獎金發給要點」及「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發給辦法」,積極營造優質運動環境,培育運動人才。市府推動運動選手培訓已展現成效,包括108年度全國運動會進步至全國第三;109全國身心障礙運動會全國第二、全民運動會三連霸;110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總冠軍,皆顯示台中運動成績進步,未來市府也將持續營造優質運動環境,培育運動人才。(8/27*15)*運動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21-08-27
  • 點閱次數: 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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