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中市把關中秋應景食材 1件抽驗不合格已依法移請處辦

中市把關中秋應景食材  1件抽驗不合格已依法移請處辦
中市把關中秋應景食材 1件抽驗不合格已依法移請處辦

 

中秋連假將至,台中市食安處把關食安不鬆懈,自8月起陸續針對轄內製造業者、各販賣場所加強查(抽)驗月餅成品及其原料、中秋應景食材等274件,其中1件青椒抽驗檢出農藥超標不符規定,已依法移請源頭所在地機關處辦。

食安處表示,此次「中秋食品稽查專案」首波查核台中月餅及其餡料製造業共計10家,主要稽查設施設備、人員等食品衛生、食材標示及食品業者登錄等項目;另外從製造到市場販售業場域抽驗月餅49件、餡料36件、鹹蛋黃33件,檢驗防腐劑、衛生標準、蘇丹色素等,查驗結果全數合格。

第二波則針對中秋應景食材,至各大生鮮賣場、傳統市場、烘焙食品行與雜貨商店進行抽驗,包含醬料32件、海鮮48件、米血糕12件、魚漿煉製品類32件及當季蔬菜32件等,共計抽驗156件產品,分別檢驗防腐劑、動物用藥與農藥殘留等項目,其中1件於北屯區美廉社販售的青椒經依中央公告的農藥殘留檢驗方法檢出「氟尼胺(Flonicamid)」0.05ppm(標準0.01ppm)及「撲克拉(Prochloraz)」0.07ppm(標準0.01ppm),與規定不符,食安處已請台中業者立即下架,並函文移請源頭所在地台北市處辦。

食安處說明,此次專案所查獲青椒檢出超標農藥皆核准使用於限定類別農作物,但其殘留農藥含量應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檢出超標是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食安處長傅瓊慧提醒,今年中秋防疫優先,民眾如在家自行料理可優先選擇有農產品標章的蔬果,在烹煮前先浸泡在水中約 3 分鐘,讓表面的農藥溶解,再打開水龍頭,用流動的清水沖洗蔬果,讓水流把殘留的農藥帶走;也可使用刀具切除蔬果的蒂頭、根部等不容易清洗的凹陷部位,可有效避免農藥殘留,而選購或食用豬肉相關產製品,也應注意店家於店內或菜單上明確標示豬肉來源國,以及包裝食品需標示產地國別及豬肉來源國。

食安處將持續不定期進行各類食品稽查抽驗,以維護民眾健康權益。最新的稽查或抽驗結果及相關統計圖表等資訊,皆可上食安處「食品藥物安全教育網-食安GIS專區」( https://fdsgisdss.health.taichung.gov.tw/fds/commen/Pageindex )查詢。(9/15*18)*衛生局

 

聯絡人: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陳組長

聯絡電話:04-22220655分機3226

相關圖檔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生活資訊
  • 發布日期: 2021-09-15
  • 點閱次數: 755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