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委託台灣土地開發公司出售台中工業區二期護坡地,因該公司遲未返還結餘款,為保債權,市府以現有資料直接辦理結算,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台開公司約4.29億元財產,歷經1年訴訟,最高法院三審確定駁回台開再抗告,市府勝訴。
經發局表示,市府91年至108年間委託台開公司出售位於台中工業區二期約70筆護坡地,期間共售出63筆,但台開公司遲未返還結餘款,市府於去年11月6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確保債權,經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年2月19日民事一審裁定及今年7月2日民事二審裁定,台開公司不服二審裁定結果提起再抗告,經最高法院三審確定駁回再抗告,市府對台開公司聲請假扣押勝訴。
經發局說明,除台中工業區二期護坡地外,針對與台開公司的其他案件,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一、二期等案件,均已採法律訴訟程序,持續捍衛及保障市府權益。(11/6*16)*經濟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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