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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逾2年戶籍被遷出 中市戶政懶人包權益大解析

出境逾2年戶籍被遷出 中市戶政懶人包權益大解析
出境逾2年戶籍被遷出 中市戶政懶人包權益大解析

農曆春節將屆,海外國人紛紛返台過年團聚,台中市政府民政局特別於春節前夕推出「出境逾2年,戶籍權益大解析」懶人包,提供民眾查詢相關權益及申辦恢復戶籍資訊。民政局長吳世瑋表示,國人出境逾2年未入境,戶籍暫時被遷出國外是基於遷徙的事實行為,屬於戶籍管理措施,而非喪失我國國籍,也不影響國人身分,請民眾不用擔心,而健保、勞保、國民年金、所得稅及地價稅等相關權益,內政部也協調相關部會因應,以保障民眾權益。

吳局長指出,近來各地戶所陸續接到民眾洽詢有關出境超過2年未入境,而被戶籍逕遷出國外等相關問題,所以特別彙整近期相關中央函釋規定及民眾常見洽辦問題製作懶人包,懶人包中除明確解釋出境逾2年未入境者,其戶籍逕為遷出及除籍疑義外,更將國人各項給付權益、所得稅、地價稅、健保加保及申請恢復戶籍等資訊整合列出,也附上各窗口聯絡專線供民眾洽詢。

另外,懶人包中也包含民眾最關心的健保問題,國人10911日在保者,可向中央健保署提出自退保之日起接續納保,自107年起戶籍遷出至國外且退保者,於109111年間返國恢復戶籍時,得自恢復之日起納保,不受6個月等待期限制,此外,像是老年、身心障礙,遺屬年金等相關給付權益並不受影響,請領者可向駐外館處申請身分或居住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至勞保局經審核通過即可續領。

民政局提醒,最近自國外返台的市民朋友,如發現個人或親友戶籍暫時被遷出國外時,可利用返台期間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正本及欲遷入地之戶口名簿正本或房屋證明文件,即可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恢復戶籍,未成年人恢復戶籍應由戶長或法定代理人雙方共同申辦,以保障個人權益,有關懶人包相關資訊,歡迎民眾至民政局官方網站最新消息(https://www.civil.taichung.gov.tw/1974938/post)下載查詢。(1/28*16*民政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民政局 鄭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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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發布日期: 2022-01-28
  • 點閱次數: 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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