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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謄本i注意

e申請謄本i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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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111年5月3日台內地字第1110261578號函示

代理人或複代理人申請第一類及第三類土地登記、地價資料,應確實受申請人、代理人之委託並切結,

如未受之委託而向登記機關申請第1類及第3類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者,將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等規定,

現行已有經主管機關裁處及法院判決確定案例。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7-29
  • 發布日期: 2022-07-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雅潭地政事務所‧第四課
  • 點閱次數: 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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