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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1/20-29春節期間 計程車每趟次加收50元

中市春節期間計程車每趟次加收50元
中市春節期間計程車每趟次加收50元

因應農曆春節疏運,體恤計程車駕駛人年假出勤為民眾服務,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表示,台中市計程車自明年120日起至129日止,一律啟用「春節費率」(每趟次加收50),按計程車計費表收費,年節期間交通局將陸續在各主要運輸場站稽查,避免乘客與駕駛因收費產生爭議,提升春節期間服務品質。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為體恤計程車駕駛人於春節期間放棄休假,犧牲陪伴家人度過新年的時間,奉獻社會大眾協助疏運,有關春節期間費率加成,各縣市均已照慣例每年實行及檢討,台中市比照往年每趟次加收50元。

葉局長進一步說明,台中市所有計程車一律須按照計費表跳表收費,並無議價方式,交通局除持續嚴格取締不守規矩的計程車駕駛外,同時也呼籲乘客不要隨意向計程車駕駛人喊價。明年120日起至129日止,計程車需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乘客依計費表跳表金額支付車資,如未選取春節加成鍵者,僅能依跳表金額向乘客收費,不得額外加收,乘客只要支付計費表上所顯示的車資即可。

此外,為避免外籍人士乘車時因語言隔閡造成溝通困擾,交通局已印製三國語言(中、英、日)的收費說明貼紙,今年持續準備韓國、泰國、印尼、越南等4個國家語言宣傳單,並發放至台中市計程車公()會、合作社,供計程車駕駛索取並張貼於車內明顯處,交通局也請公()會加強宣導,提升春節期間服務品質。

交通局指出,為督促計程車業者遵守計程車收費規定,籲請民眾共同監督計程車業者,下車請向駕駛索取乘車證明外,若有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可記下車號、搭車時間、上下車地點及駕駛姓名並檢附相關照片等詳細資訊,向市府1999話務中心反映。(12/29*10)*交通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交通局 羅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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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22-12-29
  • 點閱次數: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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