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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乘客權益 中市交通局春節不休息加強計程車營業稽查

中市交通局春節加強計程車營業稽查
中市交通局春節加強計程車營業稽查

春節期間民眾返鄉、出遊走春使用計程車頻率高,為維護民眾搭乘計程車權益,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在年節期間,持續聯合警察局各轄區警派出所稽查計程車營業秩序;另針對計程車駕駛須領有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跳表收費等列為查核重點,稽查行動春節不打烊,為計程車最佳搭乘品質把關。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今年春節假期長達10天,市府體恤駕駛人放棄春節休假,奉獻給社會大眾協助交通疏運,台中市計程車比照往年,所有計程車全面啟用春節模式加成計價,每趟次加收50元,自120日起至129日,一律啟用「春節費率」;計程車如未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僅能依跳表金額向乘客收費,不得額外加收,若未啟動春節模式不能額外向乘客收費,若查獲未依規定跳表者將依規定裁處。

葉局長強調,民眾下車時可索取乘車證明,若駕駛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可記下車號、搭車時間、駕駛姓名等資訊,向「1999市民一碼通專線」反應。此外,台中市所有計程車除部分多元化計程車業者車輛免裝設計程車計費表,一律須安裝計費表跳表收費,並無議價的方式。

交通局除持續嚴格取締不守規矩的計程車駕駛,同時提醒乘客不要隨意向計程車駕駛人喊價,交通局將持續辦理路段攔查,若查獲未跳表收費將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處新台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

葉局長指出,民眾有搭車需求時,千萬不要搭乘違規經營的白牌計程車,自用車輛依法不得載客營運;若遇到交通事故,可能無法獲得該有的保險理賠,民眾選擇合法或多元車隊的計程車較安全有保障。

交通局春節期間持續稽查並受理民眾檢舉,若查獲違法的白牌計程車,將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處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非法營業車輛的牌照及汽車駕駛人得吊扣駕照4個月至1年、或吊銷駕照,被吊銷駕照後未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交通局呼籲,駕駛不要為賺取車資,以身試法,得不償失。

(1/21*14)*交通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運輸管理科 羅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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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23-01-21
  • 點閱次數: 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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