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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權宣告

  • 目的
    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了協助您瞭解本網站如何保護您在使用本網站各項服務的安全、及如何蒐集、處理、利用及保護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特訂定本宣告。請您仔細閱讀以下各項說明,若對本宣告有任何意見或疑問,也歡迎使用市政信箱與我們聯絡。
  • 適用範圍
    本宣告適用於您在使用本府所提供的各類服務及活動時,所涉及的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與保護之相關作法。另外,在本網站所連結的其他非本府維運之系統(含網站),不適用本宣告,本府亦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 宣告內容
    • 個人資料之安全與保護
      本府設有防毒系統、防火牆等相關資訊安全防禦設備及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護本網站安全及您的個人資料,只由經過授權的人員才能接觸您的個人資料,如有違反保密義務者,將會受到相關的法律處分。
    •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資料類別及利用方式
      1. 個人資料之類別:C○○一(姓名、地址、電話)
      2.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一一三陳情、請願、檢舉案件處理。
      3. 個人資料之利用方式:本局對於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及利用,悉依本局執行業務相關法令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辦理,以充分保障您的個人隱私權。
    • 與第三人共用個人資料
      本網站不會提供、交換、出租或出售任何您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個人、團體、私人企業,但有法律依據或合約義務者,不在此限。
      前項但書之情形包括但不限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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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4. 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5. 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6. 有利於當事人權益。
      7. 經由當事人同意。
    • 個人資料權利行使方式
      當您在本網站提供個人資料後,您可以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行使以下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請注意您在向本府請求刪除本網站某項服務的個人資料後,本府如因該資料之刪除而無法繼續提供服務時,您將無法再享有該項服務之提供。

本網站之個人資料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府將以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方式代替刪除個人資料:

  1. 有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期限。
  2. 有理由足認刪除將侵害當事人值得保護之利益。
  3. 其他不能刪除之正當事由。

若您要行使相關之權利請於上班時間聯絡臺中市政府:
電話:(04)22289111 分機 22300
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6
傳真:04-22598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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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您使用本系統(含網站)之服務時,您有權查閱自己的個人資料,修正錯誤的個人資料,或請求將法律未規定保留的個人資料刪除。
  • 隱私權宣告修改
    本系統(含網站)隱私權宣告將因應需求隨時修正,修正後條款將刊登於網站上。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2-09
  • 發布日期: 2022-12-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數位治理局
  • 點閱次數: 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