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前往辦理戶口名簿父母戶口分戶事宜,因所攜房屋稅證明非正本而不能辦理,但黃員站在民眾立場,耐心說明並提供方案儘量協助的態度,本人於第二天一早前往即協助迅速處理完成,減緩了趕上班的時壓; 故本人覺得該對民服務態度應該讓公所主管知悉,予以表揚,以為楷模,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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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嘉勉台中市南區戶政事務所服務人員:黃○凱先生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0-30
- 發布日期: 2023-10-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點閱次數: 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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