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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掃墓不燒墓! 中市消防局祭罰單籲掃墓慎防火災

消防局提醒掃墓要避免釀成災害,請遵循四不二記得
消防局提醒掃墓要避免釀成災害,請遵循四不二記得

清明節將至,各公墓已陸續湧現祭祖人潮。台中市烏日區第六公墓今(9)日上午10時發生火警,立即派遣轄區溪湳分隊到場搶救,所幸火勢迅速撲滅。市府消防局表示,此火警經調查發現,為現場一對夫妻焚燒金紙時不慎引燃周遭雜草所致,後續祭出3,000元罰單。

消防局指出,為防範清明期間公墓火警,今年度台中市政府投入4,600萬元經費,陸續針對全市152處公墓進行大規模除草及清運,也於各公墓出入口設置金紙集中箱;消防局更已提前於2月28日啟動清明期間公墓火警防治計畫,除請各救災救護大隊加強宣導、公墓駐點及巡邏外,更投入空拍機進行科技執法。

消防局呼籲,民眾前往掃墓祭祖、焚燒冥紙、點燃線香等用火行為隨處可見,一旦不小心容易引起墓地(雜草)火警,傷及掃墓民眾,嚴重者甚至會波及整座公墓範圍和鄰近民宅,請民眾注意用火安全,切記「四不、二記得」要訣,掃墓時「不」燃燒雜草、「不」亂丟菸蒂、「不」隨地焚燒冥紙、「不」燃放爆竹,「記得」熄滅灰燼、「記得」帶走垃圾。

消防局也提醒,田野引火燃燒等易致火災行為,除依空污法處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日連續處罰外,也會依消防法第14條開罰。(3/9*7)*消防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消防局 林先生

聯絡電話:04-2335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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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2024-03-09
  • 點閱次數: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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