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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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職務僱用期間:實際到職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如考試及格分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或僱用原因消滅止。 (二)僱用報酬:依勞工基本工資數額支給(現行基本工資為月薪NT$27,470元)。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時間另行通知;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以利寄還)。 (四)除正取名額外,視情況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五)正取人員將由本處主動通知並辦理相關事宜;未獲錄取人員,恕不通知,所報資料亦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資料者,請附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甄選完畢後郵寄。 (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消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