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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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依順序檢附下列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含照片及連絡電話、手機號碼)。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份證明文件影本。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等)。 上開文件統一以A4格式裝訂整齊,請於113年4月26日至5月6日前(紙本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43654臺中市清水區鰲峰里大街路138號第二課收,並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字樣。 (二)個人履歷表電子檔(word檔)並請同時email至LGSS0059@taichung.gov.tw信箱。 (三)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正取2名、擇優增列候補備取3名(不合格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