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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清水區公所公用及建設課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甄選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名額 1名
有效期間(迄) 2025-05-09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例如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築、景觀等)。
2. 無規定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及迴避任用等情形。
3. 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工作項目 1. 辦理經建相關業務。
2. 公共工程及其他工程。
3.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鎮政路101號。
報名方式 (一)約僱期限:
自僱用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另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應徴方式:
參加甄選者請將下列文件,以A4規格紙張依序掃描成2個PDF檔(報名表及以外文件),於公告期限內以電子郵件傳送至:ggps45278@taichung.gov.tw,並電話連絡確定。

1. 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 公告訊息/ 機關徵才區下載(並黏貼2吋照片,並註明手機、電子信箱等聯絡方式並填妥自傳,末頁需親自簽名)。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其他重要經歷證明。
其他 1.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證明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視為不合格);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文件恕不退還。
2. 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3.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4. 本案係提列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等考試錄取職缺職務代理人,錄取人員每月按約僱5等280薪點支給報酬(現行薪點折合率為135元,約新台幣37,800元,另需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準備金自付部分費用)。
連絡人 人事室 林主任
連絡電話 04-26270151轉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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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4-15
  • 發布日期: 2025-04-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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