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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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 國內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3.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4.需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能力。 【※本項請於履歷表(簡要自傳)中敘明具備此項能力,或檢附證明文件,否則視同不符合報名資格】 5. 具機車駕照,備有交通工具並可配合加班者。 【※本項請檢附證明文件,如未檢附證明文件經錄取後,請於3日內提供駕照影本,若未能提供將視為取消資格不予以錄取】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