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
陳情人表示自己有一藍牙乳白色的耳機在NOVA買的,價格約1千,目前價值約500元,但我專程去買,對我來說價值有5千,01/31下午3點至4點半有到南屯區大墩派出所交通分隊第四分隊辦理事情,後來發現耳機不見,所有地方包含置物箱都翻過,都找不到,差點情緒失控做出無法彌補的事情,離開約20分至30分後,有致電大墩派出所詢問,接電話的員警,講話非常客氣,溫柔婉約,幫陳情人在陳情人坐過的位置,地毯式的搜索,讓陳情人非常感動,比所長、分局長、副分局長更優秀,更適合當人民保母,建議讓第四分局督察組的楊警務員來辦理此案,肯定表揚記功嘉獎這位接電話的員警,讓他升官至勤務中心或督察組辦理內勤業務,後來陳情人有致電第四分局交通分隊一位林姓員警,年紀約53歲至63歲,林姓員警告知好像有在停車場看到並撿起,該名員警很客氣也很熱心,一樣值得表揚,建議提拔當內勤幫執法組長處理內勤業務,以上陳請相關單位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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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揚南屯區員警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5-02
- 發布日期: 2025-05-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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