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下午17:05東區○○○路○段○○○號對面人行道上,有路倒民眾,當時三分局東信派出所員警巡邏經過,立刻下車關懷民眾,並非單單巡邏經過,值勤認真,請單位給予表揚嘉獎。陳請承辦機關協處,請以電話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