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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災害搶救科約用人員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約用人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名額 1人(候補2人)
有效期間(迄) 2025-05-09
資格條件 一、學歷要求:大學(含)以上。
二、科系要求:不拘。
三、需具備駕照(種類):重型機車或自用小客車。
四、語文能力要求:英語—稍懂(初級)。
五、工作經驗:不拘。
六、電腦能力:具備以下操作能力。
(一)電腦基本操作。
(二)文書處理。
(三)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一、主責執行T-CERT計畫相關管理作業。
二、協助各該直轄市、縣(市)執行T-CERT運作及管考,並依地方政府提報內政部消防署核備之T-CERT培訓計畫執行相關培訓作業。
三、各場次T-CERT培訓需派員全程參與,並協助紀錄隊伍培訓情形;平時應協助執行彙整隊伍意見、隊伍資訊、派員參與T-CERT相關會議等管考作業,並協助彙整上述成果並提報資料備查。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災害搶救科
報名方式 一、應徵文件:
(一)本局約用人員應徵簡歷表:
請至本局網站首頁(www.fire.taichung.gov.tw)/行政公告下載,詳填各項資料並附上照片(得以圖片代替)。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歷,國外學歷另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文件。
(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重型機車或自用小客車駕照)。
(四)如有更改姓名或身分證號,請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等可資證明之相關文件,以利與相關應徵文件核對。
二、報名方式:請於114年5月9日前,將應徵文件以A4紙張依序裝訂,郵寄至「40876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災害搶救科林科員收(連絡電話04-23811119分機296),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災害搶救科約用人員」及聯絡電話,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 一、工作時間:日班自 8 時至 17 時。
二、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三、核薪方式:月薪(新臺幣37,800元,內含勞、健保、離職儲金自付部分,倘薪資調整屆時將依市府函頒之調薪級距核發。)
四、僱用期限:自僱用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五、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郵票)。
六、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局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
七、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八、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連絡人 災害搶救科林科員
連絡電話 04-23811119#296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5-05
  • 發布日期: 2025-05-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 點閱次數: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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