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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和平區公所清潔隊誠徵臨時人員1名

機關徵才
有效期間(迄) 2025-05-15
資格條件 (1) 性別不拘、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本區區民或具有原住民身分之當地原住民尤佳。
(2) 年滿十八歲以上。
(3) 經公立醫療院所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體格檢查,身心健康,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4) 須具有自小客車駕駛執照。有普通、職業大貨客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5) 思想端正、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6) 無吸食具有成癮性、濫用性、對社會危害性之麻醉藥品與其製品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等不良紀錄及嗜好。
工作項目 執行本區環境清潔衛生保育工作及垃圾收集清運與上級交辦工作。
工作地址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清潔隊及本區指定清除地區。(本職缺應業務需要得調派平等里及 梨山里等地區,請自行評估勝任條件)
報名方式 1.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並裝袋信封內:
(1)履歷表一份(詳如附件一)請依表件填寫相關資料並黏貼照片。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3)最近三個月內經公立醫療院所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體格
檢查(含X光透視及驗血)體格檢查表一份。
(4)最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一份。
(5)身心障礙者,請繳交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一份。
(6)低收入戶者,請繳交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7)國民小學以上學校或具有同等學歷畢業證書或最高學歷證書影本一份。
(8)具備自小客車駕駛執照影本一份。
(9)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不可隱匿歷年紀錄,如有簡略紀載,視為資格不符)。
2.自114年5月6日〈星期二〉起至114年5月15日〈星期四〉,上班期間早上8點至下午5點前親送或郵寄至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臺中市和平區公所收發文處收(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清潔隊臨時人員) 郵寄以114年5月15日郵戳為憑,請自行斟酌郵寄方式可到達時間,逾期不予受理。
3.應徵檢附文件請謹慎檢核,於截止收件後,恕不接受修改與補件。
4.書面資料初審符合資格者,將以電話或簡訊通知參加114年5月17日〈星期六〉上午10點00分面試,務請註明可達聯絡之電話,未符資格者不另行通知。
(符合資格者務請於當日10點00分前至本所2樓會議室報到)面試順序,依遞件先、後之日期及時間排序。面試者眾多,請耐心等候,簽到冊屬公文書, 不得由他人冒名代簽,違反者不予錄用並依法辦理。
5.錄取者逕以電話或簡訊通知,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另酌增候補備取名額1名,候補期間1個月(期間自公告錄取日起算)。
其他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僱用:
(1)最近五年內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或易科罰金
之宣告者。
(2)受保安處分或矯正處份宣告確定者。
(3)受監護、輔助宣告者,尚未撤銷者。
(4)因案遭通緝在案者。
(5)經合格專業醫師證明有精神病、癲癇症或其他法定傳染病,致無
法勝任工作者。
(6)酒精成癮與毒品成癮未治療戒癮者。
4.本區地屬偏遠山區,幅員遼闊(包括梨山、環山等地區),多處地點無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可到達,且因人力安排及業務需求,須獨立前往執行職務,請自行評估勝任條件。
連絡人 本所清潔隊鄭小姐
連絡電話 (04)25941741、(04)2594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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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5-06
  • 發布日期: 2025-05-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行政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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