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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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約僱期間期限:自僱用通知報到日起至同仁請假原因消失復職前一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待遇:約僱3等220薪點(折合新臺幣29,700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提部份)。 (三)工作時間:每日8時至17時30分,週休二日;另中午12時至13時30分及夜間延長17時30分至18時30分需配合本所輪值;假日亦需配合民眾預約時間輪值。 (四)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五個月內有效。 (五)聯絡電話:04-22247300分機202聯絡人:王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