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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崇倫國民中學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組長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名額 1
有效期間(迄) 2025-05-19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二)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並領有及格證書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無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無限制轉調情事者,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熟諳學校總務處專業知識及相關工作、電腦網路應用、WORD、EXCEL操作者。
(五)通過全民英檢初級以上或相當等級之英語測驗者尤佳。
(六)最近5年考績須3年以上列甲等(不含另予考績)。
工作項目 辦理總務處事務組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立崇倫國民中學 臺中市南區忠明南路653號
報名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採線上投遞履歷,說明如下: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本校取得履歷資料(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並將相關證明文件【1.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2.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或其他業務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3.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4.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無則免附)。5.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切結書等相關證件。】,依序掃描成一個PDF 檔後完整上傳至該系統,並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2.報名人員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校逕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予以銷毀)。
3.聯絡人及連絡電話:04- 23712324轉750(人事室主任)或轉730(總務處總務主任)。
(二)非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採通訊方式辦理:
請將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上揭第四大點(一)第1小點相關資料,於114年5月19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檢具證明文件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並於信封上加註「應徵事務組長」,掛號郵寄或親送本校人事室(地址:402005臺中市南區忠明南路653號)。
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本校將擇優面試,經擇優面試人員名單將於114年5月26日(星期一)下午9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網址https://cljh.tc.edu.tw/),請自行上網查閱,並參加114年5月28日(星期三)之面試,請應考人自行注意公告時間,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114年5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時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並參加面試(逾時視同放棄),報到時請出示身分證正本或具有照片之證件(如駕照、健保卡等)以供查驗。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錄取成績高低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四)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且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如需返還應徵人員所郵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錄取名單將於114年6月3日(星期二)下午6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
連絡電話 04- 23712324轉750(人事室主任)或轉730(總務處總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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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5-14
  • 發布日期: 2025-05-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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