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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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職務為考試分發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最早分別為114年6月20日及114年7月16日)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建築工程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僱用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適合者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2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4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28日 郵寄地址: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8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