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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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歷要求:專科以上。 2.科系要求:不拘。 3.駕照要求:不拘。 4.工作經驗:不拘。 5.語文能力要求:不須具外文能力;台語:普通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 。 其他: 1.文筆流暢,具基本公文書寫作業之能力。 2.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能配合業務共同者。 甄選方式: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學、經歷等證明文件。 第二階段: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局將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以電話通知。 面試範圍:工廠管理輔導法第四章之一未登記工廠與特定工廠管理及輔導、特定工廠登記辦法。 補充事項:相關履歷及報名文件,如經本局事後查證有虛偽情事者,取消錄取進用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