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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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專以上畢業。 (二)需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Excel、powerpoint。 (三)具機車或汽車駕照,及國、臺語語文能力。 (四)態度親切,有耐心,並有服務熱忱精神。 (五)實際擔任公務機關且具備社勞行政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若有者請檢附在職證明;無則免附)。 (六)薪資:以28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38,948元(含勞健保、提撥 勞工退休金)。 (七)可進用期間:自114年7月16日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實際僱用期間依契約書而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