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配餘地」非「市有地」 盧市長:中市依法標售、償還開發成本

「配餘地」非「市有地」 盧市長:中市依法標售、償還開發成本
「配餘地」非「市有地」 盧市長:中市依法標售、償還開發成本

台中市政府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依全國法定程序針對配餘地及抵費地辦理公開標售,市議員陳淑華、謝家宜、陳俞融今(3)日議會質詢均關心此作法,提醒市府應審慎評估未來城市發展;市議員陳政顯則認為,政府須先舉債支應重劃開發經費,標售土地所得優先償還借款,可大幅減輕市庫負擔。對此,市長盧秀燕強調,這是中央與各地方政府通行的作法,若有結餘可投入建設,兼顧財政與城市發展。

台中市議會今日市政總質詢,多位議員關心配餘地及抵費地標售議題,議員陳政顯表示,台中各期市地重劃與區段徵收皆為重大工程,市府通常需舉債投入公共設施建設,透過抵費地與配餘地標售所得償還銀行債務,若從商業角度來看,這屬合理的投資,可大幅減輕市庫負擔。對於被一直拿出來討論,呼籲部分議員應適可而止。

盧市長指出,施政過程中必定須面臨排山倒海的各種壓力,不論是標售抵費地或配餘地,都不是市有地,歷來市長都如此處理。以水湳經貿園區為例,市府必須優先歸還高達500多億元的開發成本;若有剩餘款項,將進行區內建設;若仍有結餘,也將入庫支援其它公共建設。

她強調,這是長年以來中央與地方政府通行的作法,並非標售市有地;另外,若談及市有地出售,她上任後更進一步訂出限制,中央規定500坪以上國有地不得出售,台中市則訂100坪以上市有地即不得出售,比中央標準更嚴格。(6/3*10)*新聞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2025-06-03
  • 點閱次數: 330
至頁頂